从宗教极端主义蔓延到当今民族和谐团结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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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疆出生长大,自然熟悉这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家附近的维吾尔族妇女常常用彩色的花围巾在脑后打结。还有长围巾,交叉在脑后,在头顶打一个结。夏天,她们围着很薄、透明的各种颜色的雪纺围巾,上面装饰着各种横竖金线。这很简单。涂在头发上,起到装饰作用,看起来非常漂亮。如果你穿裙子,那肯定需要一个裤底。 20世纪80年代初,车站前的街上有一位头戴棕色围巾、身穿宽裙的乞丐妇女。她坐在地上,看不见脸,面前铺着一块布,角落里压着一块小石头。里面有硬币和钞票,她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有特殊规则一些少数民族司机。出门前,应主动找到乞丐,给他一些零钱。通过这样做,他们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并保证了一次安全的旅行。这可能意味着善行会得到回报。当我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工作时,工作场所的少数民族女性有的戴面纱,有的不戴,有的年龄较大,有的年轻,有的不戴。有些人把花丝巾折成三角形,围在脖子上,像丝巾一样装饰。您可以在需要时将其戴在头上。使用与否取决于每个人,没有人真正关心这一点。 2007年前后,当地官员在例行家访中发现一处隐藏在居民区平房内的地下教育场所。 c当高管们入住时,屋子里只有男人和女人。他们说,他们主要从事兼职工作,但非常谦虚和合作。然而细心的前任高管们注意到木床下并排放置了六个行李箱,但高管们发现院子里只有三个房间,没有其他人。在那里,高管们仔细一看,发现墙上挂着一张大挂毯。挂毯后面是一扇窗户,窗户里面是一个隐藏的房间,里面住着六个年龄在9岁到12岁之间的孩子。他的父母来自农村。和这对夫妇一起被派去学经的两人都没有任何伊斯兰圣职证书,是野伊玛目(没有证书,或者过去有证书但因强奸被没收,仍私下参加宗教活动的人称为野磁石)。那一刻,我经常听到的“地下教育场所”的概念突然在我脑海中立体起来。再一次,当我拜访一户人家时,我发现一个女人穿着黑袍,隐藏着她的面容。ce.只露出两只大眼睛,睫毛浓密,眼线又黑又深。她显得非常傲慢和冷酷。陪同她的一位维吾尔族领导人低声告诉她:“这是阿訇的妻子,其他人看不到她的脸。”我对高管们的态度感到尊重。当时我们还没有吉里巴普服装或者激进宗教服装的定义,只是认为它是宗教服装的一种。突然,巴基斯坦风格的服装,长外套和裤子,或者长裙子,大黑头巾,黑衣服和长裙子。我曾经认为这是因为他们喜欢黑色。我的一位同事是一名维吾尔族高管,性格活泼。有一天,她说,因为她有点胖,喜欢穿运动服,穿短袖,不戴围巾,她的哥哥侮辱她,称她为“厚脸皮的婊子”,并告诉她,她的脸没有空间。他所有的朋友都嘲笑他无法管理自己的工作。温家人。他的兄弟是一座小清真寺的阿訇。他很年轻,才30岁左右。因为工作原因,我见过他好几次。几年后,我得知“非法地下塔利班”的活动已被镇压。 2009年夏末,我们接到一项工作任务,要求我们劝说、教育、引导辖区人民冷静、耐心地佩戴口罩。结果,周六和周日的轮换执照被取消,所有高管两人一组,到各个街道和路口搜查并劝说蒙面男子。经过不同的周末,高管们疲惫不堪,牢骚满腹。有些人就是不明白。嘿,为什么要穿这么多衣服,谁愿意全部穿呢?在咨询过程中受到家人的不公平对待。一些高管遭到骚扰、侮辱,甚至被吐口水。一些少数族裔高管不愿被说服。他们认为宗教我的服装是民族服装,相信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穿。即使有人看到我,我也假装没有注意到,也不在乎。妇联主席是一位维吾尔族中年妇女。他经常抱怨工作对他来说太难了。很多女性被丈夫要求使用,但自己却不敢使用。这些老公的态度也是非常的傲慢。如果我想让我妻子使用它,那是我们的私事,与你无关。妇联总书记继续摇头表示,思想工作很难。妇联主任建议她不要用黑围巾遮住脸,而是买一条漂亮的民族围巾。我尝试了一段时间,似乎有一定的效果,但并不理想。有一次,开完会后,我和一位维吾尔族领导人搭便车回家。当时是晚上 11 点 30 分左右。而且路上几乎没有汽车。突然他撞到了刹车。原来,在路边发现了一名戴着黑围巾的维吾尔族妇女。一名维吾尔族官员前来了解情况,并说服她当时不能戴那条黑围巾。当我们回到车上时,主管说:“我们能做什么?”一旦见到他们,我们就不能打、骂,他们也不能打、骂。警方还表示,没有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打击。但今天他们摘下了围巾,明天又想重新戴上。我们不可能每天都跟着他们。形势越来越困难,工作量越来越大。我感觉除非日夜睡觉否则根本完成不了。在长期高压和严格执法下,节假日不休息是常有的事,大家都疲惫不堪。有一天,下班后,我和一位以前很时尚的维吾尔族妇女一起走出了单位门口。当我看到她走出单位门时,我从背包里拿出一条围巾,戴在头上。她的举动顿时让我大吃一惊:这么优雅的女人也开始戴围巾了?问题是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情况可能会变得更糟。围巾是区分平民和汉族的标志。 ……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已经昭然若揭,敌对的目光和宣传像厚重的乌云笼罩在我们的头顶……那些我不想提的难忘回忆,我就不提了。时间是2017年,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第一部关于“去极端化”的地方性法规。我清楚地记得,4月1日,我作为村第一书记“范慧珠”,在村委会门口郑重地挂上了维吾尔文版《条例》宣传墙,并组织村民召开了学习宣传动员会。不用说,它真的有效。几天之内,村民纷纷前来声讨,交出非法宗教书籍,声讨、揭露……在《条例》的大力支持下,部分工作有了合法依据。高管们对自己的想法有统一的理解,尽管面临挑战,工作仍在继续向前推进。时代的齿轮向前推进。遭受毒打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宗教极端分子的衣着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新疆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成为中国最安全的地方。走进广场,你会看到各族人民过着安宁幸福的生活。大家生活和谐,团结友爱。无论是广场舞队还是少数民族舞蹈队,各族人民都能一起欢乐地跳舞。各族孩子们在森林里一起玩耍,说着普通话。一群汉族青少年何浩小屏幕前挤满了爱唱歌的卡拉OK爱好者。一个要唱《孤独的战士》,一个要唱《为祖国歌唱》。两位不同种族的妈妈交流了养育宝宝的经验,教宝宝们如何牵手、互相打招呼。几位维吾尔族妇女,身着漂亮裙子,留着蓬松新潮的卷发,发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坐在休闲椅上愉快地聊天。当我们擦身而过,眼神交流时,大家都微笑地点头……这样随意而温馨的一幕,总是让我心潮澎湃,眼眶湿润。只有经历过新疆过去的人,才知道今天幸福和谐的生活是多么不易。回顾几十年来维护稳定、遏制宗教极端主义的努力,我们对“维护合法、遏制非法、制止宗教极端主义”的原则有了切实的认识。去极端化、抵制渗透、打击犯罪。”这时我终于明白了。控制宗教极端主义的核心在于法律法规。作者:吴迪,基表。发货邮箱:[email protected];微信联系:xiyu115301 我觉得写得不错,如果能转发或者点赞让更多人看到,我们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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